广州市内迁户口怎么操作

20终离别时间:2024-07-04

广州市内迁户口,即在本市范围内变更户籍所在地,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准备材料:

原籍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租住房屋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如是单位职工,需要单位出具的同意迁户证明。

如是学生,需要提供学校的同意迁户证明。

2. 办理户口迁移证:

前往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

等待派出所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户口迁移证。

3. 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将户口迁移证及其他所需材料带到广州市迁入地的派出所。

在迁入地派出所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

4. 等待审核:

迁入地派出所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通知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领取新户口簿: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通常情况下,户口簿会在办理当天或次日领取。

6. 变更户口性质(如有需要):

如果迁移后的户口性质与原性质不同(如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户口性质变更手续。

注意事项:

时限:户口迁移证的领取和使用有一定的时限,通常为一个月,过期作废。

费用:办理户口迁移可能涉及一定的费用,如工本费等,具体费用以当地政策为准。

政策变动:户口迁移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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