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手续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手续如下:
1. 申请条件审查:
首先,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购买公有住房(房改房);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出国(境)定居;
缴存满一定年限且连续缴存;
离退休;
实施拆迁补偿安置;
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生活困难;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网上下载相应的提取申请表格,填写完整后准备提交。
3. 提交所需材料:
根据不同提取原因,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件;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发票;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
离退休证明;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的医疗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审核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管理中心会发出提取批准通知书。
5. 提取资金:
申请人持批准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以分期提取。
6. 优化政策:
根据最新的政策,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进行了优化,包括提高提取频次、便捷网上办理和提高特定群体的提取额度。例如,一年内最多可提取12次,无需提供材料,一步办结。新市民、青年人或多子女家庭一年内最高提取额度为实际公积金月缴存额的12倍,其他职工为当年实际公积金缴存额的50%。
7. 特殊情况下提取:
在特殊情况下,如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受灾严重的缴存职工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最高可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