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属于哪个政府部门管辖

22十夏九黎时间:2024-07-06

消防工作在中国属于双重管理,既归公安部消防局领导,也归地方政府领导。

消防工作在中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公共安全领域,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消防工作由公安部消防局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

公安部消防局作为国家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消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它主要负责制定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消防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公安部消防局设有消防救援局,负责全国消防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地方政府方面,消防工作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来说,地方政府的公安部门(如公安局)设立消防机构,如消防大队、消防支队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这些消防机构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具体执行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灭火救援等工作。

在机构设置上,消防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模式。国家层面由消防救援局统筹全国消防队伍管理,作为应急管理部门的分支机构。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设置消防总队,归口省应急管理厅管理,总队长一般兼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地市设消防支队,统辖各县区消防大队,支队长兼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此外,近年来,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些地方政府还推行了消防干部到政府部门、街乡挂职和席位制兼职工作,实现消防与地方政府的深度融合,共同推动消防工作的开展。

总的来说,消防工作在中国既体现了国家层面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也体现了地方政府的具体实施和责任落实。这种双重管理模式有利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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