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碰后一定要开责任认定书吗

不一定需要开具责任认定书。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是否需要开具责任认定书,主要取决于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情况分析:
1. 轻微事故:如果两车相碰后的损害非常轻微,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可以自行移动,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那么可以不要求开具责任认定书。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共同到保险公司处理理赔事宜,保险公司会根据现场情况和保险条款来判定责任。
2. 有异议的事故: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异议,或者事故涉及人员伤亡、车辆无法移动等情况,就需要开具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它是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正式文件。
3. 法定情形:以下情况下,即使事故轻微,也必须开具责任认定书:
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移动或无法保证安全停放;
事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事故涉及酒后驾驶、毒驾等违法行为;
事故当事人拒绝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
4. 无责任认定书的情况: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也可能不需要开具责任认定书。例如:
事故发生在非机动车道内,且非机动车是主要责任方;
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造成的;
事故是由于第三方的行为引起的,且第三方是直接责任方。
总之,是否开具责任认定书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建议双方当事人保持冷静,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和纠纷。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