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干部怎么分级别

国家干部分为若干级别,根据职务级别和工作岗位的不同,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科员级等。
国家干部的级别划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来确定的。以下是国家干部级别的具体划分:
1. 国家级:包括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等。
2. 省部级:包括省级政府正职、副职,以及国务院组成部门正职、副职等。
3. 厅局级:包括厅(局)长、副厅长(副局长)等。
4. 县处级:包括县(市、区)政府正职、副职,以及处(局)长、副处长(副局长)等。
5. 乡科级:包括乡镇(街道)正职、副职,以及科长、副科长等。
6. 科员级:包括科员、办事员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职位,如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这些职位虽然不是常规的行政级别,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有明确的职务等级。
国家干部的级别不仅反映了其在政府组织中的职务高低,也与其薪酬待遇、退休金等福利有关。级别的晋升通常需要通过考核、竞聘等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