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和处置办法由谁制定

14梦蝶之舞时间:2024-07-04

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和处置办法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其下属各级党组织制定。

在中国共产党内,党员的认定和处置办法是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及其各级党组织根据党的章程和相关纪律规定来制定的。具体来说,这些办法会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或情况可能导致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以及相应的处置措施,如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执行这些认定和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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