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条件

23安染丶时间:2024-07-04

港澳台居民申请居住证需满足居住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等条件。

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大陆申请居住证,是为了在内地享受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权利和基本公共服务及便利。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1. 居住时间要求:港澳台居民需在深圳或其他内地城市居住半年以上,这是申请居住证的基本前提。

2. 合法稳定就业:申请人需在内地有合法稳定的就业。这通常意味着申请人有劳动合同或与内地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

3. 合法稳定住所:申请人需要在内地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可以是自有房产、租赁的住房或者单位提供的宿舍。

4. 连续就读:对于在校学生,需在内地学校连续就读,并持有相应的学籍证明。

所需材料:

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房产证、学生证等;

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提前拍摄符合要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片,并获取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持相片回执、有效出入境证件和居住满半年证明材料,预约现场办理;

直接带齐相关材料到受理点咨询办理。

领取时间和费用:

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

首次申领、期满换领免收工本费;

遗失补领、损坏换领需支付20元/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功能: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与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具备相同功能,但不能作为入出境中国大陆的证件;

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

因系统升级等原因,部分服务范围可能受限,如银行业务、共享单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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