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要求

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要求如下
1. 贷款申请人资格:
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在常州行政区域内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人及其配偶须具有常州户籍或者在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定期限。
2. 住房条件: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家庭(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常州市区范围内没有住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
购买的住房必须是新建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或者经济适用房。
3.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申请人及其配偶须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期限(通常为6个月至1年不等,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4.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贷款年限、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总价的一定比例(通常为70%-80%)。
5.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6. 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真实、完整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住房合同或购房发票等。
申请人须同意贷款银行对贷款用途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用于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