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深圳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积金账户状态:借款人需在深圳设立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在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 信用记录:借款人需具备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无重大逾期还款记录。
3. 购房资格:借款人需具备深圳市购房资格,非深圳户籍人员需满足一定年限的社保或个税缴纳条件。
4. 收入证明:借款人需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其收入水平需满足贷款还款能力要求,通常要求月还款额不超过其月收入的50%。
5. 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账户余额、贷款年限等因素确定,最高贷款额度通常为所购住房价值的60%。
6. 贷款年限: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年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70年。
7. 住房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购买的商品住房须为普通住房,且需符合深圳市的住房限购政策。
8. 贷款用途: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自住住房,不得用于购买商办物业、商铺等非自住用途的房产。
9. 共同还款人:如需,借款人可以添加共同还款人,但共同还款人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共同还款人的收入证明等。
满足上述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贷款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因此在申请贷款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