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一年零十个月,服刑期间可减刑吗

服刑期间可减刑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是有可能获得减刑的。减刑是指对原判刑罚的减轻,通常是在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如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劳动、有立功表现等情况下,法院依法对其原判刑罚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的幅度和条件由法院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决定。一般而言,减刑的幅度不应超过原判刑期的一半。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在具体操作中,罪犯的减刑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罪犯提出减刑申请;
2. 监狱对罪犯的表现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3. 法院收到监狱的考核意见后,对罪犯的减刑申请进行审查;
4. 法院依法对减刑申请进行审理,作出减刑裁定。
因此,对于被判一年零十个月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只要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是有可能获得减刑的。当然,减刑的决定权在法院手中,最终是否减刑以及减刑的具体幅度,还需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罪犯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