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立是哪三权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立是指宅基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立是指将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处分权进行明确划分和独立管理。这一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1. 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是宅基地制度的核心原则,确保了宅基地的集体性质。
2. 使用权: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即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3. 收益权:农民可以通过流转、出租等方式获得宅基地的收益,例如将闲置的宅基地出租给他人使用。
4. 处分权:处分权是指农民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依法转让、赠与或抵押宅基地的权利。这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宅基地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通过三权分立,农民可以更加灵活地使用和管理宅基地,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