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20甜嗲嗲时间:2024-07-05

中山火炬开发区为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推出了公租房申请政策。以下是申请中山火炬开发区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1.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须为中山火炬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中山火炬开发区规定的低收入标准。

2. 家庭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必须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中山火炬开发区规定的面积标准。同时,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不能超过家庭人口数的合理居住面积。

3. 住房租赁情况:申请家庭在申请前3年内,不得有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行为,且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

4. 婚姻状况:申请人须为已婚或单身(包括离异、丧偶等)。

5. 户籍要求: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持有中山火炬开发区的户籍。

6. 就业情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时,需在中山火炬开发区内有稳定就业。

7. 社会保障: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时,需参加中山火炬开发区的社会保险。

8. 诚信记录: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前无不良信用记录。

9. 优先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以下家庭可优先申请公租房:

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

难民;

因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

在中山火炬开发区工作、生活满一定年限的;

其他符合中山火炬开发区规定的优先条件。

10.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家庭收入证明;

住房证明;

就业证明;

社会保障证明;

诚信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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