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以及秘密等级由谁规定

国家秘密以及秘密等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
国家秘密的界定及其密级划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的。这部法律旨在规范国家秘密的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国家秘密的定义为: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这意味着,任何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都可能被认定为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三个等级,即绝密、机密和秘密:
1. 绝密:这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可能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这类信息通常涉及国家安全的核心秘密,如国家领导人身份、重要军事设施的位置和功能等。
2. 机密:这类信息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可能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例如,涉及国家外交政策、经济战略、重要科研项目的核心内容等信息。
3. 秘密:这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可能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这类信息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内部工作计划、企业商业机密等。
对于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需要在秘密载体上作出明显的标志,标志方法应按照《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此外,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在保密法的规定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密法进行了修订,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国家秘密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