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有哪些税

17Alden时间:2024-07-05

建筑劳务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包括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应税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支付的增值税。

建筑劳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如原材料、燃料、动力等,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进行抵扣。

2. 应税服务:如设计、咨询、技术服务等,同样可以通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

3. 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如购进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在支付相关费用后,也可以按规定进行进项税抵扣。

4. 劳务派遣服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

5.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有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等。因此,建筑劳务公司在进行进项税抵扣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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