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内公务员调动工作程序

公务员在本县内的调动工作程序如下:
1. 申请阶段:
公务员根据个人职业发展需要或工作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申请中需说明调动的原因、目的、调动方向及拟调动的部门或岗位。
2. 单位审批:
所在单位对公务员的调动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审核通过后,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县人事管理部门。
3. 县人事管理部门审批:
县人事管理部门对报送的调动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公务员的资格条件、调动是否符合组织需要等。
审核通过后,县人事管理部门将拟调动的公务员名单进行公示。
4. 公示阶段: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公务员本人的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县人事管理部门正式批准调动。
5. 调动手续办理:
获得调动批准的公务员,按照县人事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编制调整等。
6. 调动交接:
调动公务员需与原单位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
新单位接收公务员后,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和职责。
7. 后续跟踪:
调动后的公务员需按照新单位的要求,履行职责,县人事管理部门对调动后的公务员进行跟踪管理。
整个调动过程需要遵循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调动的公平、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