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失业保险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领取

在杭州,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杭州,失业人员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人员在失业前,需已经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这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基本前提。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人员必须是非自愿中断就业,例如因企业破产、被解雇等情况失业,而非因个人原因如辞职等。
3. 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需在失业后及时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有求职意愿。
此外,还有一些附加条件需要注意:
杭州社会保障卡: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必须拥有杭州的社会保障卡,以便于领取失业保险金。
及时准备相关证明:如辞职证明文件、银行卡等,以便在申请过程中能够顺利提交。
失业时间计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从失业保险停止缴纳的那个月开始计算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被保险人所在地月失业津贴标准支付,最高支付标准按省月失业津贴标准支付,但每月不超过缴费基数的一半。
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银行账号更改:如果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需要更改银行账号,可以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更改。
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联动调整。
综上所述,只有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失业人员才能在杭州成功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