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跨季度作废怎么处理操作步骤

专票跨季度作废不能直接进行,需通过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进行冲红处理。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开错或需要更改时,若已经跨季度,直接作废是不被允许的。此时,必须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进行冲红处理。以下是专票跨季度作废的具体操作步骤:
1. 确定作废原因:首先,需明确作废的原因,如发票开具错误、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动等。
2. 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如果专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或购买方未申报抵扣,销售方需在开票系统中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如果购买方已经申报抵扣或无法退还发票联和抵扣联,则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写《信息表》。
3. 填写信息表:
在信息表中填写发票号码、代码、开具日期、原发票金额等信息。
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4. 上传信息表:
将填写好的信息表上传至系统,等待审核。
5. 审核通过:
信息表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红字专票。
6. 开具红字专票:
在开票系统中选择开具红字专票,导入审核通过的信息表。
系统将显示将要开具的红字专票,核对无误后点击开具。
7. 作废原发票:
在开具红字专票的同时,原发票作废。
如果原发票已寄出,需对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8. 申报抵扣:
购买方如需申报抵扣,需将红字专票作为进项税额转出的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在操作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避免产生税务风险。此外,对于跨季度作废的专票,还需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申报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