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要预缴增值税税额

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需要预缴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的预缴是指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前,根据税法规定,对某些交易或行为预先缴纳的税款。以下情况下,需要预缴增值税税额:
1. 跨地区销售不动产:当个人或单位销售的不动产跨地区时,应在取得销售不动产业务收入时预缴增值税。
2. 预收款销售:对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应在收到预收款时预缴增值税。
3. 委托代销:委托方在委托代销商品发出时,应预缴增值税。
4. 租赁业务:对于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的企业,应在收到预收款时预缴增值税。
5. 分期收款销售:对于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应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预缴增值税。
6. 出口退税: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货物时,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7. 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在开具发票时预缴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税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减少逃税和漏税现象。纳税人在预缴增值税时,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税方法计算预缴税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