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三个约定是什么

八项规定三个约定是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的三个约定,即“三个不用”、“三个不搞”和“三个禁止”。
八项规定中的三个约定是针对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应遵守的具体要求,旨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如下:
1. “三个不用”:一是不用公款购买印有领导同志姓名、职务的字画、摄影作品、挂历等物品;二是不用公款购买、印制、发送贺卡、明信片等物品;三是不用公款购买、印制、发送带有单位名称或领导同志职务的物品。
2. “三个不搞”:一是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二是坚决反对和纠正不良作风,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三是坚决反对和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不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规违纪行为。
3. “三个禁止”:一是禁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烟酒等高档消费品;二是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三是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这三个约定对于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这三个约定,以身作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