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六项抵扣包括哪些

个税六项抵扣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六种特定支出,允许纳税人按照一定标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以减轻税负。以下是六项抵扣的具体内容:
1. 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每个子女每月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2. 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或技能提升、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每年可以按照3600元或4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限内只能扣除一次。
3. 大病医疗: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按照每年80000元限额标准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为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贷款利息支出是指实际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包括按揭贷款利息和公积金贷款利息。
5.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5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6.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支出,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按照兄弟姐妹各自分摊的额度扣除。
这六项抵扣政策旨在减轻中低收入家庭的税负,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同时也是鼓励个人和家庭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合理支出。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抵扣项目,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