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取消录用需要向谁申请

公务员取消录用需要向拟任机关的上级人事部门申请。
公务员取消录用是指在公务员录用程序中,由于各种原因,拟任机关在公示期满后,决定取消已经录用的公务员资格的过程。这一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责任主体,以下是关于公务员取消录用申请的详细内容:
1. 原因分析:首先,需要明确取消录用的原因。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体检不合格、政治审查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用、发现存在重大隐瞒事实等情况。
2. 拟任机关责任:拟任机关作为公务员录用的主体,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一旦发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拟任机关应立即启动取消录用程序。
3. 申请程序:
内部审批:拟任机关在决定取消录用后,应先内部审批,确保取消录用的决定合法、合规。
向上级人事部门报告:拟任机关需将取消录用的决定及相关材料报送给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核。
提交申请:拟任机关向上级人事部门提交取消录用的正式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取消录用的原因、拟任机关的内部审批意见、拟录用人员的个人信息等。
4. 上级人事部门审核:上级人事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拟任机关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取消录用的程序和理由符合相关规定。
5. 审批决定:经过审核,上级人事部门将作出是否批准取消录用的决定。如果批准,拟任机关将正式取消录用的公务员资格。
6. 后续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务员,拟任机关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档案处理:将拟录用人员的档案退回原籍或指定机构。
公告:在官方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告取消录用的决定。
总之,公务员取消录用的申请流程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需要拟任机关与上级人事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取消录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同时也要保障拟录用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