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学的基本原则

在语用学中,基本的原则主要包括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和预设原则。
1. 合作原则:这是语用学中最基础的原则,由格赖斯提出。它包括四个准则:质量准则、数量准则、关联准则和方式准则。合作原则要求交际双方在交流中遵循一定的准则,以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
质量准则:不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数量准则:提供所要求的信息,不要超出所要求的信息。
关联准则:说话要有关联,不要说与话题无关的话。
方式准则:说话要清楚、有条理,避免晦涩和歧义。
2. 礼貌原则:由利奇提出,是合作原则的一个补充。礼貌原则认为,在交际中人们会采取某些策略来保持彼此的和谐关系。它包括得体准则、赞誉准则、谦逊准则和一致准则。
得体准则:尽量使自己的言行对他人有好处,避免对自己有好处而对他人有害。
赞誉准则:不要减少对别人的赞誉,不要夸大自己的成就。
谦逊准则:不要夸大自己的缺点,不要贬低自己的成就。
一致准则:不要说与自己过去的话语或行为不一致的话。
3. 预设原则:由凯斯提出,指的是交际双方在交流时都默认某些事实或信息是已知或已认可的。预设原则有助于减少交际中的不确定性,提高交际效率。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语用学分析的基础,帮助我们理解语言在实际使用中的意义和交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