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谁规定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全国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代表的名额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宪法和组织法的精神,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有序运行和民主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的人口数量、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和地域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1. 代表名额的分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比例分配。在分配过程中,要确保各民族、各地区在国家权力机关中有适当的代表。
2. 代表名额的调整:在代表名额分配后,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如行政区划调整、人口普查结果变动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依法对代表名额进行调整。
3. 代表名额的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确定代表名额后,应当及时公布,以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做好选举工作。
4. 代表名额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代表名额的分配和调整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代表名额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规定,不仅关系到国家机关的运行效率,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通过这一规定,我国能够确保各民族、各地区在国家权力机关中有充分的代表,使国家机关更加民主、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