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单位

专业合作社属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合作社性质的企业单位。
专业合作社,顾名思义,是由农民自愿组成,以合作和互助为原则,以共同发展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属于农民合作社性质的企业单位,具有以下特点:
1. 法人性: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农民成员主导: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主要是农民,他们通过出资、劳动、技术等方式参与合作社,享有合作社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和盈余分配权。
3. 合作性质:合作社的运作基于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互助,通过集体行动实现资源整合、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
4. 目的性:专业合作社的宗旨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
5. 服务性: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市场信息、产品销售、金融服务等服务。
6. 自愿性:农民是否加入专业合作社是自愿的,合作社不强迫农民加入或退出。
7. 民主管理: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成员大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重大决策由成员大会通过。
综上所述,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具有企业单位的法人性质,还体现了合作经济的特点,是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