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证由哪个部门发

24嚣张的脚毛时间:2024-07-05

特种作业证通常由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颁发。

特种作业证是针对特定高风险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它证明了持证人具备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技能和知识。在中国,特种作业证的颁发和管理由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以下是一些主要部门的职责和颁发范围:

1. 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负责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这类证书也常被称为上岗证。应急管理局负责的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只需承担民事责任。

2. 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主要负责与产品质量和安全相关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颁发,如部分涉及特种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

3.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建筑施工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颁发,例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此外,特种作业证的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遵循一定的规定:

考核、发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持证人需通过相关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证明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六年一次。

上岗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总的来说,特种作业证的颁发和管理体现了国家对高风险作业领域人员资质的严格要求和规范管理,以确保作业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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