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设土地抵押权是什么意思

已设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在不丧失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将其土地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以确保债务履行的权利。
已设土地抵押权,也称为土地抵押权设立,是指在土地所有权人自愿或依法律强制的情况下,将土地作为抵押物,以担保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的设立,使得土地所有权人在不丧失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能够通过将土地抵押给债权人,从而获得借款或其他融资支持。
具体来说,已设土地抵押权具有以下特点:
1. 抵押物的特定性:已设土地抵押权中的抵押物是特定的土地,而非土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
2. 权利的设立与登记:土地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只有经过登记,土地抵押权才能对第三方产生法律效力。
3. 抵押权人的权利:一旦土地被设定抵押,抵押权人(债权人)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有权优先受偿,即从抵押的土地价值中优先获得偿还。
4. 土地所有权的保留:尽管土地已设立抵押权,但土地所有权人仍然保有对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直到债务履行完毕或抵押权实现。
5. 抵押权的限制:已设土地抵押权并非无限制,抵押权人不得滥用抵押权,如不得随意处分抵押土地,也不得侵犯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已设土地抵押权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它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又为土地所有权人提供了灵活的融资途径。在土地交易和融资活动中,理解已设土地抵押权的含义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