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现场要具备什么条件

消防验收现场要具备以下条件:
消防验收现场作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必须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和规范要求。以下是消防验收现场需要具备的主要条件:
1. 土建部分完成情况:土建部分必须按照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设计施工完毕,包括防火墙、走道、房间分隔墙以及楼梯间、前室、消防中心、消防泵房、电气室等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墙已砌筑至结构楼板。
2. 电缆、管道井封闭:电缆、管道井每层或每隔2-3层在穿越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材料严密封堵;电缆、管道穿越墙、板处形成的孔隙也已严密封堵。
3. 消防设施安装完毕:防火门的闭门器已安装调试完毕;周围消防通道已畅通。建筑的消防给水系统与市政给水管网已按设计接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已安装完毕,并已开通。
4. 固定消防系统调试完成:固定系统已按设计安装、调试完毕,调试报告已制作完毕;消防栓箱内水带、水枪、水喉已配全,其放置和水带接口的扎接能满足使用要求;消防泵的电源、主备泵的自切已到位。
5. 自动灭火系统检测合格:自动灭水系统经专业机构检测,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6. 消防设施配置齐全:按规范要求已配置灭火器,系统已按设计安装、调试完毕;消防中心具有直接强制启闭消防泵、防排烟风机的功能;系统的报警、联动控制、应急广播、消防通讯等功能经专业机构检测,均符合规范要求。
7. 重要设备电源接入:重要设备的消防电源已按设计接通,并在消防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事故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末端控制箱二路电源能自动切换。
8. 应急发电机调试完毕:应急发电机已调试完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供电。
9. 验收资料准备齐全:包括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设计变更文字记录、调试报告、竣工报告等。
10. 单位工程与消防工程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单位工程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分部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已进行验收。
以上条件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确保验收现场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