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患关系模式的适用对象以及特点

护患关系模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患者,每种模式都有其特定的适用对象和特点。
护患关系模式是指在护理实践中,护士与患者之间建立和维持的一种关系模式。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护患关系模式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 主动-被动型模式:这种模式以生物医学模式及疾病的护理为主导思想。护士在护患关系中占主导地位,患者处于被动接受护理的状态。适用于昏迷、严重智力障碍、婴幼儿等无法表达自己意愿的患者。其特点是护士为服务对象做什么,护士在护患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2. 指导-合作型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护患双方有同等的主动性和权力,心理上为微弱的心理差位关系。护士在护患关系中占主导地位,但患者有一定的主动性。适用于神志清楚、病程短的患者。其特点是护士针对病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指导,帮助病人自我恢复。
3. 共同参与型模式:这种模式以生物医学-社会心理模式及健康为中心,护患双方的关系建立在平等地位上。护士帮助服务对象自我恢复,双方心理上为微弱差位关系。适用于康复期病人、慢性病病人等。其特点是护士教会病人做什么,病人参与护理过程。
每种护患关系模式都有其适用对象和特点:
主动-被动型模式适用于昏迷、严重智力障碍、婴幼儿等无法表达自己意愿的患者。
指导-合作型模式适用于神志清楚、病程短的患者。
共同参与型模式适用于康复期病人、慢性病病人等。
在实际护理工作中,护士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护患关系模式,以提高护理质量,促进患者的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