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权益法账务处理的区别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账务处理上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原则和方式不同。
在会计核算中,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投资于其他企业股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其账务处理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这两种方法在账务处理上有明显的区别:
1. 核算原则的不同:
成本法:根据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持有期间保持不变,除非发生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或投资减值等特殊情况。这种方法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或者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权益法则要求根据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的份额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
2. 账面价值的变化: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随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除非追加或处置投资。
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变动,包括净利润、亏损、分派现金股利、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等。
3. 账务处理的具体差异:
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如果初始成本低于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并确认营业外收入;如果高于,则不调整。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成本法:不做处理。
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成本法:不作处理。
权益法:按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成本法: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
权益法: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