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条例

确保温州建筑工程质量,规范保修金管理
温州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条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而制定的。以下是条例的主要内容:
1. 保修金制度:条例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比例预留保修金。
2. 保修金比例:保修金的比例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有所不同,一般不低于工程合同价的5%。
3. 保修金使用:保修金主要用于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修复,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4. 保修期限:保修期限根据工程性质确定,一般不少于5年。
5. 保修金退还:保修期满后,如无保修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将保修金退还给业主。
6.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保修金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条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停或取消资质等。
7. 监督与检查: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保修金的有效使用。
通过这一系列规定,温州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条例旨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护业主利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