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后还有地税吗

国地税合并后,地税机构已经不再单独存在。
国地税合并是中国税务体系的一次重大改革。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这一改革旨在优化税收征管体系,提高征管效率,减少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2018年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并统一挂牌,标志着国地税合并正式实施。合并后,国税局和地税局的职能职责得到了整合,原先独立的地税机构已不复存在。
合并后的税务机构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通过这次合并,原先存在的“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等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
尽管地税机构已经合并,但税收征收工作仍然继续进行,只是由合并后的税务机构统一负责。这种改革不仅精简了机构,减少了行政成本,还提高了税收征管的统一性和效率。因此,可以说,国地税合并后,地税作为独立机构已经不存在,但其职责和服务功能通过新的税务机构得到了延续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