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证和暂住证有什么区别

居留证和暂住证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对象、有效期限和权利义务等方面。
居留证和暂住证都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所持有的证件,但它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
1. 适用对象:
居留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居留超过一定期限(通常为90天)的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
暂住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临时居留不超过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的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
2. 有效期限:
居留证:有效期限通常较长,可以根据居留事由和实际情况进行延期。
暂住证:有效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180天,且通常只能延期一次。
3. 权利义务:
居留证:持有居留证的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境内享有更广泛的居留权,可以从事工作、学习等活动。
暂住证:持有暂住证的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境内的活动范围相对受限,通常只能从事与暂住地相关的活动。
4. 更换和延期:
居留证:在有效期限到期前,持证人可以申请延期或更换新的居留证。
暂住证:在有效期限到期前,持证人需要返回原籍地或合法居留地,重新办理临时居留手续。
总的来说,居留证和暂住证在适用范围、有效期限、权利义务等方面有所不同,反映了持证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状态的不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