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家机构是哪两个机构

中国的国家机构主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这两个机构构成。
中国的国家机构体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的,其核心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两个最为重要的国家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等。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五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如宪法、刑法、民法等,并对国家重大事务作出决定。此外,全国人大还负责选举和决定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高级国家领导人的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包括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国务院总理等高级国家领导人、接待外国元首等。在实践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通常由国务院总理兼任,以实现行政权力和立法权力的有效配合。
除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的国家机构还包括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法律,以及国家主席发布的命令。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负责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和指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国家的司法审判和检察工作,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