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保二次报销怎样规定

杭州医保二次报销需在指定的职工服务中心办理,提供相关材料,最迟申请时间为次年3月31日。
杭州医保的二次报销主要针对在职职工,需遵循以下规定:
1. 报销流程:职工在用人单位参保后,如需进行二次报销,应到指定的职工服务中心结报点办理相关手续。
2. 申请时间:申请二次报销的最迟时间为次年3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3. 所需材料:
《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申请表》;
相关医疗费用收据、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
病历本、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针对重大疾病及住院生活补助、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
本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殊情况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4. 资金支付:经各级职工服务中心核准后,保障金将打入申请人的社保卡。
5. 补助内容:包括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等。
6. 政策依据:《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杭总工办201543号)。
需要注意的是,二次报销金额最高可达65200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此外,外地就医跨年结算的报销时间可延迟至6月30日,大病关爱申请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