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距离多少米

26▲ 冷殇时间:2024-07-05

一级保护区距离取水点起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是为了保障饮用水安全而设立的,它对水源地的保护范围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一级保护区的划定范围如下:

1. 上游距离:一级保护区从取水点起向上游延伸1000米的水域范围。

2. 下游距离:一级保护区从取水点起向下游延伸100米的水域范围。

3. 河岸两侧纵深:一级保护区在河岸两侧纵深各延伸200米的陆域范围。

这样的划定旨在确保水源地不受污染,保障市民的饮用水安全。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需拆除或关闭。同时,禁止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保护区范围进行适当调整。例如,一些城市在赣江、长江等主要水源地设立了更为严格的保护区,如赣江城区段和长江水厂取水口上下游500米的范围被划定为一级保护区。

总之,一级保护区距离取水点起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这一规定旨在最大程度地保护饮用水源,确保市民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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