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是哪一年出的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6月25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
《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关于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它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土地的征收、征用、土地的规划与利用、土地的保护、土地的权属登记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规定。这部法律自1986年出台以来,对于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土地权益,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此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需要,该法律经历了多次修订。例如,1998年、2004年和2007年,分别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重大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土地管理制度。
在《土地管理法》的指导下,我国逐步建立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土地市场体系、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制度等一整套土地管理机制。这些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不仅有利于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有利于维护农民和其他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出台以来,对于我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及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这部法律还将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我国土地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