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社保要求什么时候开始的

天津落户社保要求是在2018年3月开始实施的。
天津作为中国北方的重要港口城市,一直以来都是人口流入的热点。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城市竞争力,天津市在2018年3月对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一项重要变化就是提高了社保缴纳要求。
在此之前,天津的落户政策相对宽松,社保缴纳要求并不是落户的硬性条件。但自2018年3月起,天津市开始实施新的落户政策,其中对于社保缴纳的要求变得更加严格。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社保缴纳年限:新政策要求申请人在天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含)以上。这意味着,申请人需要提供在过去一年内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2. 社保缴纳基数:除了缴纳年限外,社保缴纳的基数也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根据天津市的规定,社保缴纳基数不得低于天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3. 社保缴纳类型:新政策要求申请人缴纳的社保类型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 社保缴纳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由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以证明其符合社保缴纳要求。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来津发展,同时也对那些仅仅依靠较低社保缴纳基数来落户的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此举有助于提升天津的城市品质和人才素质,推动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