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地税房产税怎样缴款

陕西省的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
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4日发布了《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这意味着,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首先需要确定房产的原值,然后从中减去20%的余值,以此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征收是按年计算,分季度征收。具体来说,纳税人需要在每个季度的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当季的房产税。这种征收方式有助于确保税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此外,房产税的缴纳主体是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于全民所有,则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对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综上所述,陕西省的房产税缴纳方式为按年计算、分季征收,且计算依据为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