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整分为哪两类

社会调整分为两类,即自发调整和自觉调整。
社会调整是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机制。它分为自发调整和自觉调整两大类,这两类调整方式在社会运行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自发调整是指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在不自觉的状态下,通过日常的生产和生活实践,自发形成的社会行为规范和习惯。这种调整方式主要依赖于社会成员的集体无意识,以及长期积累的文化传统和习俗。例如,在传统农业社会中,村民之间的互助合作、节日庆典等都是自发调整的体现。自发调整的特点是自然、缓慢,且具有一定的历史传承性。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社会秩序,但也可能因为缺乏明确的目的和方向,导致社会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自觉调整则是指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有意识地对社会关系、社会结构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调整。这种调整方式通常由政府、社会组织或社会精英发起,旨在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自觉调整的方式包括立法、政策制定、教育引导等。例如,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西方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确立了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制度,以适应工业化社会的发展需求。自觉调整的特点是目的明确、手段多样、效果显著,但同时也需要强大的组织力量和资源支持。
自发调整和自觉调整在社会调整中各有侧重,相互补充。自发调整注重维护传统习俗和社会秩序,而自觉调整则强调解决现实问题,推动社会进步。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这两类调整方式往往交织在一起,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总之,社会调整是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机制。自发调整和自觉调整作为社会调整的两大类方式,各有特点,相互补充,共同推动社会向着更加有序、和谐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