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收入总额包括营业外收入吗

汇算清缴收入总额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在税收计算中,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对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过程。对于个体户而言,汇算清缴的收入总额通常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业务之外所获得的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罚款收入等。这些收入虽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影响,但因其不属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在汇算清缴时通常不计入收入总额。
个体户的汇算清缴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工资、薪金所得;
2. 劳务报酬所得;
3. 稿酬所得;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 经营所得;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 财产租赁所得;
8. 财产转让所得;
9. 偶然所得。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项目都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例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平时应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而不参与汇算清缴。
对于企业而言,营业外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填报和调整。具体填报方法可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收入明细表》进行,其中涉及到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项目的填报。
综上所述,个体户汇算清缴的收入总额不包括营业外收入,但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将营业外收入作为收入总额的一部分进行填报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