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不给员工买社保向地税投诉

员工可以向地税部门投诉企业未为其购买社保。
在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中,企业有义务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措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逃避社会责任,故意不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
对于这种情况,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 向企业提出要求:员工可以向企业提出购买社保的要求,与企业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以便企业了解自己的法律责任。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企业拒绝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企业进行调查,并要求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费用。
3. 向地税部门投诉: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地税部门投诉企业未为其购买社保。地税部门将依法对企业进行调查,并要求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费用。
在向地税部门投诉时,员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2)被投诉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企业未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4)其他相关证据。
地税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将依法进行调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如果企业拒绝补缴社保费用,地税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2)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3)对企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如冻结企业账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