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会计政策依据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会计政策依据主要源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会计政策依据主要来源于《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减值的相关条款。具体来说,以下是几个关键点:
1. 《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资产减值》:这两部准则为企业提供了计提坏账损失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 坏账损失的定义:坏账损失是指企业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3. 计提坏账损失的条件:企业应当根据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通常情况下,以下情况可能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坏账:
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没有财产可供清偿;
债务人长期未履行还款义务,且没有合理的理由;
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
其他表明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情形。
4. 计提坏账损失的方法:企业可以根据历史经验、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等因素,采用直接法或备抵法来计提坏账准备。备抵法是最常用的方法,即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5. 会计处理:计提坏账损失时,企业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通过以上规定,企业能够合理地计提坏账准备,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