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党章规定

党的十七大党章规定了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组织原则、领导体制等内容,为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七大党章是在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它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之一。党章规定了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组织原则、领导体制等内容,为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首先,党章明确了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其次,党章确立了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这些思想为党的事业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党章还规定了党的基本纲领,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纲领体现了党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
在党的基本路线方面,党章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组织原则方面,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领导体制方面,党章明确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和地方各级领导集体的组成和职责,确保党的领导体制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总之,党的十七大党章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