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单位

乡村振兴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性质的国家机关单位。
乡村振兴局,全称为“国家乡村振兴局”,是在2018年机构改革中设立的新机构。它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承担着推动全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职责。作为国家机关单位,乡村振兴局的性质具有以下特点:
1. 国务院直属:乡村振兴局直接由国务院领导,负责执行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2. 行政管理职能:乡村振兴局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制定和实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协调各部门资源,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3. 综合协调作用:乡村振兴局在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着综合协调作用,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4. 专业性:乡村振兴局在人员构成上具有专业性,拥有一批熟悉农业农村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5. 地方协作:乡村振兴局在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注重与地方政府的协作,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等方式,帮助地方政府解决实际困难,推动乡村振兴。
总之,乡村振兴局作为国家机关单位,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性质决定了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