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租房收入不能超过多少

福州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不能超过家庭人均年收入58009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也不能超过58009元。
近期,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的公告。根据这一新政策,福州市中心城区(包括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公租房申请家庭,其家庭人均年收入需低于58009元,单身家庭的年收入同样不能超过这一标准。
此次调整的背景是根据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福州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009元。因此,新标准自2024年4月17日起正式实施。
这一调整意味着,相较于之前的规定,公租房申请门槛有所降低。此前,福州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对象的收入条件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3000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3000元。此次调整后的收入标准提高了5000元,有助于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到公租房。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收入条件外,申请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居民户籍,或在市中心城区稳定就业且在本市中心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取得中心城区居住证。
2.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
3. 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申请人可以通过前往现居住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或者通过公租房APP提出申请。这一调整和便利措施,旨在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解决住房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总之,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门槛的降低,对于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具有重要意义。这也体现了福州市政府对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视,以及对民生问题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