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积金缴纳条件

13林间女妖时间:2024-07-05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缴存主体: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为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职工和用人单位。职工需在贵阳市、贵安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

2. 缴存资格:职工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同时,职工需符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 缴存比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贵阳市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4. 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上限为20777元。具体基数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5. 缴存时间: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方可申请提取或贷款。

6. 账户设立:单位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7. 缴存记录: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作为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要依据。若出现住房公积金使用失信行为,可能会限制或拒绝其贷款申请。

8. 租房提取:对于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等,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租。

总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条件较为严格,旨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同时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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