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申请者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1. 身份证明:考生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籍材料:如果考生户籍不在湖北省,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 人事档案证明:对于人事档案在湖北省但户籍不在湖北省的考生,需提供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或企业劳动合同。
5. 在校证明:如果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
6. 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教育实习证明:对于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成绩单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9. 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0.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于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 体格检查表:由申请人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12. 免冠照片: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要求准备,不同种类和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特定材料。此外,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且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准备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