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又喊又骂算寻衅滋事吗可以备案吗

17烟波缥缈时间:2024-07-05

上门又喊又骂一般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可以备案。

上门又喊又骂的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寻衅滋事是指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包括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辱骂他人、恐吓他人等情形。

如果这种行为发生在个人住所,且对他人造成了心理上的恐慌或者生活上的不便,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或目击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

关于备案的问题,如果这种行为属于轻微的寻衅滋事,受害者可以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备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会依法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审查后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在这种情况下,案件将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总之,上门又喊又骂的行为是可以备案的,受害者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同时,公安机关也会依法处理此类事件,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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