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公租住房申请条件

青岛市北公租住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户籍要求:申请人须为青岛市北区的户籍居民。非本区户籍居民不得申请。
2. 收入标准: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需低于市北区规定的公租房收入标准。具体标准会根据年度经济状况调整。
3. 住房条件:申请家庭现有住房面积需低于市北区规定的公租房面积标准,且现有住房条件较差,无法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4. 婚姻状况:申请人须为单身或已婚,且家庭成员间需有法定的抚养、赡养关系。
5. 年龄要求: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士不受年龄限制。
6. 信用记录:申请家庭及其成员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7. 申请顺序:申请人需按照公租房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排队,优先保障特殊困难群体。
8. 优先保障对象:市北区公租房优先保障以下群体: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特困供养人员;
特定优抚对象;
残疾人;
下岗失业人员;
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其他符合市北区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