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将相当于省级什么干部

少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军衔相当于省级干部。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衔体系中,少将是一个相对较高的军衔,它代表着军官在军队中的高级地位。从历史的角度来看,1955年至196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期间,少将军衔主要授予正军级、副军级和准军级军官,这其中包括了大军区副司令员、兵团级部队司令员或副司令员、军长、副军长以及师长等关键职位。这一时期,共有1360人获得少将军衔。
到了1994年,随着《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的公布,少将军衔的定义有所调整。根据这一条例,少将主要对应的是副大军区职、正军职、副军职,以及正师职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这意味着少将级别的高级军官通常负责重要的军事指挥和管理工作。
在行政级别上,少将的军衔大致相当于中国的省级干部。省级干部通常是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官员,如省长、副省长、省委书记等。因此,少将在军队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与省级干部相仿,他们在军队内部担任的职务和所承担的责任,与省级干部在政府机构中的职责有着相似的重要性。
总的来说,少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军衔,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行制度下,都表明了这一级别军官在军队中的重要性和权威性,其地位与省级干部相当。